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解決我縣高中階段師資緊缺問題,根據(jù)《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規(guī)〔2025〕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崗位及待遇
本次共計招聘36名緊缺高中教師。具體招聘崗位、范圍、學歷及專業(yè)要求詳見《定安縣2026年公開招聘緊缺高中教師崗位表》。
被聘用人員為定安縣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其工資及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定安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公招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福建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招考公告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8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至發(fā)布公告之日);
5.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yè)條件;
6.具有崗位要求的;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zhí)行人(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xiàn)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
2023年事業(yè)單位考試
(8)定安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9)按照《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規(guī)〔2025〕2號)的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后續(xù)相關事項由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s://dingan.hainan.gov.cn/)等平臺發(fā)布。招聘公告時間: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7日。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5月19日9:00-2026年5月27日12:00。
2.報名網址: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vRZBQmkV
3.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按學科崗位進行報名(具體到學校、學科),一人限報一崗,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4.報名所需材料: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材料(材料均掃描上傳,以JPG圖片格式,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1)《定安縣2026年公開招聘緊缺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下載附件2填寫,本人手寫簽名后上傳圖片);
(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或第三代社???
(3)學歷及相對應的學位證書(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上傳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等公章的畢業(yè)證明。畢業(yè)證明應注明姓名、性別、學號、就讀院校及專業(yè)、學歷學位層次、將于2026年某月畢業(yè)等內容,加蓋院校系等公章并簽署日期);
(4)學歷證明(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二維碼標識);留學回國或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5)教師資格證書(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對應專業(yè)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參加202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以先行報考,須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fā)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等學校頒發(fā)的有效期內《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并在2026年11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6)教師崗位要求的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
(8)師范專業(yè)證明材料或《師范類專業(yè)承諾書》(附件4)等;
(9)考試承諾書(下載附件5填寫,本人手寫簽名后上傳圖片);
(10)相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包括:應聘時已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yè)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應征得原所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人員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內“”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以下簡稱“四項目”)等人員,須提供“四項目”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必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服務期內“特崗教師”,報考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報名時間內,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6年5月27日12: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統(tǒng)將于2026年5月27日17:00準時關閉,如資格審查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時間地點、準考證打印等有關事項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審核結果負責,按照《專業(yè)參考目錄》統(tǒng)一審核標準。通過審查的人員信息將留存,供資格復審參考。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規(guī)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比例的,核減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向社會公布;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未達到比例的,經工作實施小組討論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的初審在網上進行,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0天內完成。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現(xiàn)場進行審核,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筆試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完成筆試確認,確認成功以系統(tǒng)提示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五)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荚嚲C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1.筆試
(1)筆試人員:通過資格初審且完成筆試確認的報名人員。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均為100分,所有考生須參加兩個科目的考試。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性試題。
(3)筆試范圍: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發(fā)布的《2026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為準。
(4)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50%。
(6)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結束后,工作實施小組根據(jù)考試的科目、招聘崗位需求及考試成績整體情況,合理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一般不低于卷面總分50%。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2.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1)擬入圍面試人員從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若末位出現(xiàn)同分數(shù)者,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
(2)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應在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書面遞交《放棄聲明書》(本人簽名并按手印)。由此產生的空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3天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3.資格復審
面試前,根據(jù)招聘崗位條件,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工作。
(1)資格復審重點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順序整理,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①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或第三代社???、學歷相對應的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標識且延長驗證有效期)、準考證、報名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承諾書;
②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等公章的畢業(yè)證明(下載附件3填寫,注明姓名、性別、學號、就讀院校及專業(yè)、學歷學位層次、將于2026年XX月畢業(yè)等內容),加蓋院校系等公章并簽署日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二維碼標識)、留學回國或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證明等。
在規(guī)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內,未能提供上述有效的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的、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復審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排名順位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停止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4.面試
(1)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確定,比例為1:3。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方式、內容:以面試準考證為準,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重點測試所應聘學科崗位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教育教學理論、口語表達等。
(3)成績公布:面試時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5)面試的組織:面試人選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心理素質、語言組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含)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聘用人選。
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數(shù)(即考生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總分÷其余考官數(shù)),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成績在面試現(xiàn)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崗位有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排名順序;若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并列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按加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排名順序。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以公告為準)。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的人數(shù),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招聘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組織以筆試形式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排列確定。
由招聘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忌鷮Ψ钱斎铡⒎钱攬鰪蜋z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及其體檢細則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面向社會發(fā)布,具體以公告發(fā)布為準。
體檢時,招聘單位應當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考察
考察人選根據(jù)考試、體檢結果等情況等額確定。由招聘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或在校期間綜合表現(xiàn)等)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因考察人選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由招聘工作小組確定是否在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擬聘用人員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綜合確定,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對公示人員有異議的,可向定安縣教育局舉報,逾期不予受理。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應實名舉報。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或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yè)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對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應當按照聘用通知書的要求按時報到,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宜
實習生
(一)年齡計算標準: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二)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時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yè)證明原件。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教師資格證書(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對應專業(yè)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參加2026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以先行報考,須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fā)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等學校頒發(fā)的有效期內《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并在2026年11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此次招聘專業(yè)分類原則上按《海南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執(zhí)行。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由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結合專業(yè)門類、所學課程及研究方向等審查確定。
五、其他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2026年定安縣公開招聘緊缺高中教師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舉報電話:63831818(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63823672(縣教育局黨委辦綜治崗)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55313、0898-66738761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注:節(jié)假日及周末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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